马玉瑛
近日闻讯,2009年,我省将实行新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看到这则消息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居住证代替暂住证有何新意?将代替什么?
“暂住证”这三个字,差不多就是外来民工的代名词,据称当年这个制度的推出,是为了“限制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加强治安管理”。这个理由今天听起来,有点可笑。有经济学家认为,改革开放最伟大的成果之一,就是我国的公民实际上获得了流动的自由;这种自由恰是我国近三十年来出现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温州正是从流动的自由中获得迅速发展的。流动的自由为温州带来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为温州的经济社会繁荣所作出的贡献,众所公认。然而,一个令人伤心的事实却是,外来务工者毕竟还是外来务工者,哪怕你在这个城市工作了5年、乃至10年,哪怕你多么希望融入这个城市,可是一纸暂住证让你怎么也摆脱不了“外路人”的身份!这个城市的居民所享有的养老、教育、医疗保险等的待遇与权利,都与你无缘!
不仅从情感上,更有律师早已从《行政许可法》的专业角度,对暂住证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这个制度从法律上亦站不住脚了。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暂住证制度将何去何从?在浙江之前,已有城市开始探索,用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
居住证和暂住证,一字之差,究竟有何实际区别呢?
从深圳、北京、上海已有的实践来看,居住证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容。看起来比暂住证确实有进步,至少,它给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以及从一地迁徙到另一地的异地户口持有者,创设了一个公平合法地成为本市公民的机会。
但是,也有人指出,在这些具体“权益”中,并没有突出外来务工者最为关心的子女上学和劳动社保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对此,有深圳市政府官员解释道,因为刚刚开始运作且涉及1000多万外来人口,所以对居住证不能一下子期望太高。政府的承诺、居住证的好处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慢慢兑现。
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人质疑,暂住证改居住证,不过是换了件马甲,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些证件的存在,本来就是多此一举,对于流动人口来讲——咱不是有身份证吗,为什么还得再办个其他证件来证实自己的身份?
《三联生活周刊》上曾经刊发的一篇文章,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有位老兄千辛万苦领到了上海的居住证,却没想到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每年换证要去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体检,去定点的照相馆拍照片,花了不少冤枉钱不说,换证的手续还异常繁琐。要命的是,警察在核实他的证件时说了,你惟一的合法身份证件只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居住证根本就不管用。这位老兄感叹,费钱费力办的居住证原来不过是废纸一张。
想想也是啊,居住证所谓的给“居民”带来的权利,哪一项不是法律法规规定外来人口本身就应享有的权利?看来,“居住证赋予了外来人口这些权利”之说,不过是偷换概念罢了。
而更需引起警惕的,是文章中提到的“居住证经济”——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照相等服务,每年要从外来人口口袋中掏走多少钱?如果所谓的居住证只是给管理部门与指定服务机构谋取利益提供了机会,那就真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悲哀了。
看来,要让暂住证改居住证的制度真正受惠于民,还要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充分体现服务功能,淡化管制色彩,尤其是要斩断附着在暂住证上的各种畸形的创收、牟利和权钱交易等利益黑手。否则,这样的改头换面,只是换汤不换药。
“第一故乡第二故乡都是创业之乡,本地青年外地青年都是有为青年”,走在温州街头,我们随处可以看到这样让人心生温暖的标语。温州,也曾被评为“最受外来务工者欢迎的城市”。那么,在取消暂住证之后,让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真正从名称上和实质上,都能够享受到“新市民”的实实在在的尊重和待遇,才能让外来务工者彻底走出“外路人”的心理阴影,希望“我们都是温州人”的想法深入到我们城市每一个人的心底。
更多博文请点击“温州博客·六好博客:http://6sisters.blog.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