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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着手红枫古道的保护开发规划,为古道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红枫古道保护开发步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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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zrb.com.cn/   2008年09月10日 09:12
 
 
 
  ▲红枫古道让人留恋忘返的不仅是红枫树,还有这见证岁月流逝的石板路。                  曹益民 摄

  本报记者 周泽西

  报道组 赵雪微 钟建芬  

  开展红枫古道普查,成立红枫古道保护和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紧锣密鼓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段时间来,文成红枫古道保护开发开始逐渐步入良性轨道。

  今年3月14日,本报刊发《红枫古道翻新 锦上添花还是美人破相?》,报道了文成县大峃镇苔湖山村的村民陈永清,自发筹资10万多元,对当地松龙岭的红枫古道进行路面翻修。陈永清认为,苔湖山有几处不错的风景点,他对红枫古道进行翻修后,路好走了,到那里旅游的人会多起来,他这样做,是为了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与陈永清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住在山上的村民及部分登山的市民。他们认为,翻修古道,是在锦上添花。

  但更多的有识之士则认为,红枫古道魅力之所在,一是枫红,二是道古。对红枫古道进行肆意翻修,势必造成红枫古道美人破相。如果任由“红枫古道”变成“红枫新道”,不仅事与愿违,会阻碍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更严重的是可能对古迹、对历史造成毁灭性破坏。

  由于目前松龙岭还没有纳入文成县文物保护单位,而《文物法》保护对象前提必须是文物保护单位,从法律意义上讲,文物部门无权干涉村民修建。有关文物保护专家更是明确表示,红枫古道是不可移动文物,不能由老百姓自行修建。还不是文物保护单位的红枫古道,要把它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要通过专家考证,在文物部门规划指导下,进行科学合理的修建。

  本报有关红枫古道翻修的报道,引起了文成县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据文成县政协主席、红枫古道保护和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刘建忠介绍:由于认识到红枫古道历史文化价值、旅游开发价值和保护的紧迫性,特别是红枫古道在深秋初冬之际可形成旅游淡季的一个新亮点,文成县将红枫古道的保护开发列为重点项目。为了进一步摸清红枫古道的家底,今年4月份至6月份,该县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对红枫古道进行了一次普查。调查发现,该县现存的红枫古道有61条,其中基本保存完好的有41条。41条红枫古道总长约115公里,有红枫约1500株,有的红枫已经是400余岁。根据红枫数量、路长、路宽划分出一类红枫古道12条、二类10条、三类19条。在此基础上,开展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

  为了加强对红枫古道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今年7月份,文成县还专门成立了由该县分管的副县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红枫古道保护和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对红枫古道保护开发编制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有序开发,以保障这一不可再生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据文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军介绍,该局已经积极着手进行红枫古道保护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和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本月底,他们将对红枫古道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公示。在红枫古道正式成为县级文保单位后,再以群体形式为古道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希望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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