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隆 俊杰 汉祥)日前,陈先生因来温出差住进瓯海新桥某商务宾馆,不料宾馆卫生间玻璃门突然破裂,陈先生被砸伤。经当地消费委调解,陈先生获得3650元的赔偿。
据瓯海消费委新桥分会介绍,7月14日当天,入住该宾馆的陈某到卫生间洗澡,洗完后推开卫生间的钢化玻璃门准备出来的一刹那,玻璃门突然破裂,陈某的脚被砸伤,顿时鲜血直流。陈某的朋友闻讯赶来,立即送陈某到附近的医院治疗,总共缝了10针,花去治疗费660元。陈某出院后和宾馆进行协商解决,宾馆只同意负责赔偿治疗费660元,其他一概不予理会,于是双方到瓯海消费委新桥分会寻求解决。
新桥消委分会指出,根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即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因此对于陈某受伤宾馆应该负主要责任。最后经过调解,宾馆方承担已付的治疗费660元,并对误工等费用予以一次性补偿陈某现金2000元,还免除了陈某7月9日至7月14日的住宿费用990元,合计3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