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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玫瑰,何求手留余香


http://www.wzrb.com.cn/   2008年06月27日 09:13
 

  周月瑞

  不久前偶遇一事,让我颇为感慨。

  那是在一次聚会上,一个一年偶见一两面的人忽对我“发难”,责问我为何不回他除夕发给我的短信?并问我是否对他有意见?把我给唬得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同时,又一愣一愣不知所措。看他那认真劲,可能真有其事。只是我这人不仅记忆力差,难以记住几个月前的事,平时又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惯了,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事过即忘极少留痕的,更何况除夕夜一般都小酌几盅,或忙或醉了未能及时回复亦未可知……总之,看来是我的不是了,于是赶紧给人赔礼道歉。道歉之余,不禁惊叹于其记忆力之非凡,更为他竟能对这么点事也那么上心颇感诧异。或许他也只是那么随口一说,但其心思之敏感细腻不能不让人折服。

  此事过后不久,便汶川地震了。地震撕裂了大地,更震撼了人心。随着抗震救灾人如潮涌,捐款捐物浪浪相接,多少感人事迹涌现,多少善举义行泉喷,尤其是频频出现在地震捐款榜上的那一个个“无名氏”,更是让人在感慨之余为之而肃然起敬。

  据上海红十字会的个人捐款记录,从5月17日至5月27日短短10天内,直接通过POS机向上海红十字会不记名捐款一百万元以上的上海市民就近20人;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个人捐款记录中,至5月31日止,已有1500多名“无名氏”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款,从几十元、几百元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都有。另从中华慈善总会获悉,在此次地震捐赠中,有人以个人名义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0万元人民币,不报姓名默默离去……

  大爱无言,真水无香。回想那“短信谋复”,对比此无名捐赠,不禁感慨万千。何谓高尚,孰为伟大;何谓狭隘,孰为功利,至此也不难见其一斑了。

  善举求名,此善绝非真善;施恩图报,此恩廉如草芥,不受也罢。

  我有个初中同学,也是个直性之人,平时待人极其真诚,并且也很热心,乐于助人。一次他受人之托找人办事,后来事未办成,他勃然大怒,说“……一点面子也没有,枉我平时对他那么那么的好……”

  其实诸如此类的事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如你爱上某个人,这个人却不一定会爱你;你把某人当成朋友,这人却不一定当你是朋友,等等,生活中是没有等价原理的,尤其在情感领域,因此任何人其实都不应强求公平,更何况既然愿意付出,就不应心图回报。感情不同与“人情”,人情讲究个礼尚往来,而感情则不应把它放诸天平,因为再重的砝码,也无以承载起天平的另一端。

  每每感念于古人重义轻利之节操,如春秋时的“管鲍之交”、左伯桃与羊角哀的舍生取义,战国时钟子期与俞伯牙的高山流水,三国时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等等,无不让人为之唏嘘不已。环顾而今,开口好处利益,动辄请客送礼,求人帮忙得“炸弹”开路,得人帮助得“重炮”酬谢,似乎世间一切都可物化,芸芸众生均为利忙,不禁深叹人心之不古。

  既然付出是诚心诚意,又何必谋求他人回赠呢?如果你付出感情原本就是一种投资,那就应同时具备风险意识,因为世上还没有哪种投资是稳赚不赔的。更何况如果你的付出是有价的,也应先得征求接受者的意愿,否则岂不就成了强买强卖吗?

  如果祝福也谋求回馈,奉献也有价可沽,善举也图扬名立万,捐助也待等价回仓,那么这世界还何存真情何来真爱?

  赠人情义,本就不为回报;与人玫瑰,又何必强求手留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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