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德国产“宝比珊”系列化妆品,虽已有50多年生产历史,但因在未取得我国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情况下,冒用其他产品批准文号进口销售,目前已被责令停止销售。
本次被查处的德国产的“宝比珊”系列产品共有16种,分别是“宝比珊”妊娠活肤舒缓沐浴露、婴儿沐浴露、润肤油(金盏花系列)、妊娠复原防皱按摩油、婴儿油、婴儿润肤面霜、婴儿洗发露、洗发沐浴双效洁净露、婴儿滋润乳液、润肤乳液(金盏花系列)、妊娠复原锁水保湿乳液、沐浴精油(金盏花系列)、莹润泡泡清颜慕司、润肤保养面霜(金盏花系列)和婴儿护肤霜。
据市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介绍,化妆品批准文号如同该产品的身份证,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卫妆进字(四位数年份)第xxxx号或者卫妆备进字(四位数年份)第xxxx号,四位数的年份为发证年份。以批准文号:卫妆进字(2004)第1409号为例,该产品就是在2004年获批,编号为1409号。因而,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务必要看清是否有批准文号和中文说明,以免上当受骗。如对自己所购买的进口化妆品存有疑问,也可致电卫生监督部门查询,确认产品是否为合法进入。